|
楼主 |
发表于 2009-8-19 22:47:34
|
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【葵毒解药】 于 2009-8-19 22:07 发表
没找到版归的帖子……
应该还算正常吧……
没道理这样也被处罚吧……
我记得要回帖需要十五字以上……
本版规则
一、超谈天范围、恶意灌水贴、广告贴-------->>>> 删!
1 >、本版内拒绝一切与诗诗直接或间接的比较贴,诋毁侮辱与诽谤更是不可,发现即删 恕不通知。
2 >、只有 标点/符号/表情/纯引用/ 的纯灌水 以及 刷屏;主题少于20字、回复小于15字,属于灌水;
3 >、多个主题回复同一内容,同一主题多次回复相同内容;
如犯以上规则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扣分,第三次扣分+删帖;恶意犯规者,禁言!
4 >、凡是发现水贴、广告贴而通知版主处理的,均+2!
PS:每张贴子的右下角,有“报告”,给我就OK!
5 >、主题帖在20字以下,一律锁帖处理;回复少于15字,一律做灌水处理!!!
6>、若出现版聊的情况,一律做灌水处理,扣金钱5。
7>、一个ID连续回复< =2帖,否则做灌水处理,扣金钱5。
8>、一旦发现与此无关的主题帖或是回复,一律做灌水处理,扣金钱5,扣积分5。
9>、每7天锁一次回复少于10帖且没有新回复的主题,以避免水帖的出现!
由此可见,处罚是扣积分....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