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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人报道] 喜欢诗诗还要理由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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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12-14 22:5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是谁说的,喜欢诗诗还要理由!
这还要理由,呃。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。如果我是男的,抢也抢回去做媳妇!
呜呜。。。。当然,我不是蕾丝啦,(*^__^*) 嘻嘻……,反正超爱诗诗,莫有理由!
就是爱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8-12-15 16:5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好可爱啥,知道你不是男的啦,哈哈

引用一句话吧:超爱诗诗,莫有理由(有点耳熟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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