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衣卫
锦衣卫是中国明朝时期的专有军事特务机构,其全名为“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”,前身为明太祖所创设之“御用拱卫司”以及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时改制之“仪鸾司”与二年(公元1369年)时改制之“大内亲军都督府”。他们直接听命于皇上,可以逮捕任何人,包括皇亲国戚,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;部份功能形同今制宪兵、国 家安全局及总统府参军长。也有参与收集军情、策反敌将的工作,如在万历朝 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。
锦衣卫最大的特征是身穿金黄色的官服,有意权力高高在上之意,称为飞鱼服,并佩带绣春刀。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,在锦衣卫组织当中,皇帝为直接的管理者。而在组织之内,最高的领 导为都指挥使,出任此职者资格为“皇亲国戚或战争功勋者”,仅一人担任,正三品官阶。佐官有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;指挥佥事二人,四品;南、北镇抚使二人以及十四所千户十四人,皆为正五品;此其下管理职尚有副千户(从五品)、百户(正六品)、试百户(从六品)、总旗(正七品)、小旗(从七品)等。普通军士部属有力士与校尉等职。其中北镇抚司任务是“专理诏狱”,之后于明宪宗成化元年(1465年)增铸北镇抚司印信,一切刑狱专呈皇帝,毋需通过指挥使转达,而锦衣卫官员中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。著名代表诏狱案件为:明初大将军蓝玉谋反案及明末首辅周延儒案,均为锦衣侦破立功。
锦衣卫的业务职掌为“掌直驾侍卫、巡查缉捕”,这一句话就包括了锦衣卫的两大执行机构与职权:
一、大汉将军:主管皇帝侍卫、展列仪仗、传递皇帝命令以及职掌廷杖等事项,可以说和一般禁卫军毫无不同(只有职掌廷杖此项为锦衣卫独有)。+ r
二、经历司和南、北(名称,非方位)镇抚司:这一方面即为锦衣卫与一般禁卫军不同的特点,分述如下:
1、经历司:主管锦衣卫公务文书的出入、誊写及档案封存等事项。
2、南镇抚司:主管一般卫、所部队人员之犯罪侦查、审讯、判决、情报以及军事武器之研发事项(等同后世之宪兵队、军事法院、军事检查署以及军备局之结合体)。
3、北镇抚司: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员秘密监视、肃反肃贪,独 立侦讯、逮捕、判决、关押权力(诏狱)以及反间谍事项。(等同后世之**安全局、调查局、香港廉政公署之结合体)。
其外,也曾参与收集军情、策反敌将的工作,如在万历朝 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。 应无求锦衣卫大将军是职位不知道是谁封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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