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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分享] 通缉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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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7 17:59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你被通缉了,你的罪行是:
对朋友太好,又够义气,青春的面孔,灿烂的笑容。
本庭现判决如下:罚你终身做我的朋友,不得上诉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7 20:46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在说谁呀,啊,
些话你说无效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7 23:33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你对谁说的?不是小诗吧?!感觉你好像在告白哦,抢个沙发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8 13:0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  法官: 你涉嫌挑战 狮子护卫队 的忠诚度,将依法进行军事处决
鞭挞300
杖刑5000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8 13:16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拿你去练剑~!!!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9-7-18 13:4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们通通是**、杀人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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